信息技术(网监)系教学能手评选办法
时间:2015-11-01 12:00 作者:admin 点击:
教学能手评选办法
为了提高信息技术(网监)系人才培养质量,提高教师整体素质,推动我系教研教改工作向前迈进,全面推行素质教育,根据我系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评选对象
全系专(兼)任教师。
二、评选条件
1、思想素质:拥护中国共产党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党的教育事业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务实进取,爱岗敬业,团结协作,乐于奉献。
2、专业水平: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,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,有现代教育观念,能坚持业务自修,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。
3、教学水平:能学以致用,能遵循教育规律,并结合现行教育实际和学生实际妥善处理教材,教学目标明确,教学设计符合认知规律,重视学生能力培养和学法指导,重思想品德教育,重知识的联系与迁移,贯彻素质教育原则。教学得法,效果良好。
4、年度考核:年度考核及专业技术考核均为称职以上。
参加评选的教师除具备以上四条外,还必须具备第5、6、7条中的一款以上条件。
5、教学成绩:(1)所教课程成绩良好,学生成绩分布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规定;(2)近三年,学校教学综合评价良好,其中至少两次为优秀。
6、教研成绩:近五年,主持过校级以上教研教改课题,或发表过2篇以上教研教改论文,或主编过所教课程教材,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。
7、优质课:获得校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奖,或校级及以上示范课主讲教师。
三、评选程序
1、成立系教学能手评审领导小组。
2、各教研室必须评选出本教研室的教学能手,送系部参评。
3、系部根据各教研室上报的材料,经考核评定出我系的教学能手。
四、奖励办法
授予“教学能手”荣誉称号,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五、说明
1、有违纪行为,受党(政)纪处分者,须待其处分撤销后方能参加评选。
2、本办法由信息技术(网监)系教务办负责解释。